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

健保局來函告知減免規則變更

簡阿姨拿"健保局來函給我"這封文件的主旨是:
  1. 讓民眾知道您減免的狀況是什麼(簡阿姨是 二分之一 也就是減免一半的健保費)
  2. 讓民眾知道減免六個月後,將依新實施辦法重新審核(若變沒補助,健保局已經先跟您告知了)
  3. 補助期間變更為98年/10月~100年/10月份(兩年) 改為 98年/10月~99年/10月份(一年)
  4. 若依新辦法審核後有通過則繼續補助,請記得一年後再重新申請!(送文件資料)
對於這封文件的前一步 訊息可參閱

對於新實施辦法(98/12/17)有興趣的 可參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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