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

98/12/17後健保費減免補助辦法 變更之處

變更之處
  1. 人頭延伸-同戶籍之 (外)祖父母、(外)孫子女 這部分也要納入
  2. 排除條款-申請人健保投保金額達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0級(目前為25,200元)及以上者均不得申請。
  3. 排除條款-全家人口之全年利息所得總額大於或等於1萬元者均不得申請。
  4. 排除條款-全家人口之股利、盈餘與前項全年利息所得合計金額大於或等於2萬元者均不得申請。
  5. 補助期限-原先辦法補助兩年,改為一年 而先前已通過補助者繼續補助至屆滿6個月後,健保局將重新依12/17日起,新辦法審核!
  6. 補助變數-健保局得依各年度分配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額度限定補助人數。
詳細請看健保局全文 或以下聯結
若有相關問題歡迎寫信給我 cyanju@gmail.com或來電 09162546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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