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

菸捐減免健保費-健保局來函

這封來函說明:

  1. 有通過菸捐減免健保費
  2. 通過後補助六個月後,會重新審查
由於這封文件也會送至"公會"作為 減免健保費的依據,雖然,健保局已經通過減免,然而,繳費單(健保費繳費金額) 沒有減少的現象,原因出在於,健保局也會出公文至"公會",若出現大量公文資料,公會人員也是要一一審後減少繳費金額. 所以,若收到健保局的公文(下圖)後,可攜帶該公文與印章,送至公會,請行政人員優先減免.

寄件者 彥竹。最近關注的議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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